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财综〔2020〕41号)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迪政办函 〔2018〕71号)文件精神,现更新印发《2020年迪庆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迪庆州州本级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不再执行。
附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迪庆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迪庆州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32号附件:2020年迪庆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