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财政局)

yyy索引号
0152851253/202400693
文  号
迪财资〔2024〕40号
来 源
州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9-05
《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5 15:40     浏览次数:1333    
字体:[ ]
打印

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州财政局名义印发。为便于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家战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实施情况,在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六章36条。包括总则、支出范围、预算编制和批复、预算执行和决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及附则。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支出安排原则及管理职责分工。第二章为支出范围,共7条。明确了支出方向及重点。第三章为预算编制和批复,共4条。明确了预算编制程序、申报条件、审核原则及批复要求。第四章为预算执行和决算,共9条。明确了执行具体要求、预算调整程序、资本金注入账务处理以及决算草案编制和批复要求。第五章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第六章为附则,共5条。明确了解释主体以及实施日期。

《办法》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重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突出重点,体现导向,重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二是补充完善支出预算管理程序。明确州级财政部门、监管部门及州属企业的职责分工,提升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是明确支出项目申报条件。严格限定项目申报原则及条件,具体为优先安排州委州政府明确支持项目、申报单位需履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申报项目有明确的绩效目标、以前年度预算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未发现重大问题、单户企业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资本金注入项目财政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50%,进一步提升资金安排精准性,强化支持项目的可行性。

四是规范支出预算执行与调整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执行,并详细列示预算调整及调剂情况和程序。区分国有独资、股权多元化企业,明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账务处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区分资本性支出及费用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的确定和处理要求。

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围绕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支出结构、政策效果等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要求监管部门每年至少选择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

五、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财政负责解释。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