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随着近年来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投资规模和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投资监管的复杂性显著增强,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制定了《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州财政局(州国资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监管制度配套提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严格决策程序,建立信息对称、职责清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管控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引导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确保高质量投资推动州属企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形成“1+N”的投资监管制度体系。
二、政策依据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二)《云南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三)《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48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有关概念定义等。
第二章 年度投资计划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报送要求,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内容要求等。
第三章 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州国资委、州属企业职责,非主业投资、基金投资、金融类投资有关规定等。
第四章 投资过程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州属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投资风险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州属企业建立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投资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等。
第六章 附则,主要明确责任追究、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