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迪庆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迪庆州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构成。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迪庆州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邮编:674400,电话:0887-8222008,传真:0887-822578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迪庆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深化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及保密审查,不断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切实加强法定主动信息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88条,涵盖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开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各类信息。二是通过迪庆州财政局官方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相关财政领域重点工作、局机关工作等110条信息。三是承办8件人大及政协的相关建议提案。依照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完成办理答复后公开。四是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组织机构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财政信息全面公开。一是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按程序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收益收取管理、预算支出管理、预算编报办法,持续强化财政资金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大幅提升。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全面获取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采购信息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全州政府采购意向应公开项目共计309个,已公开项目309个(其中:州本级118个,香格里拉市73个,德钦县48个,维西县70个),意向公开率达100% 。三是发布解读回应有力有效。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文件发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关联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等要求,做好相关公开工作。局领导率队参加2024年媒体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第04期),主动解读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国资国企发展运营、服务保障民生等财政政策和积极成效,凝聚社会共识。门户网站、“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依申请公开。更新发布《迪庆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机构、办理方式等信息。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对接,精准掌握申请需求,周密细致做好答复回应。及时与州政府信息室沟通对接,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合规、程序完善、实体准确。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和答复程序,从源头上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2024年,州财政局收到21件依申请公开来件,均在法定时限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完善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多个栏目,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公开信息集中发布、内容准确、方便查询。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报备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规范有序运行。
(五)加强监督保障。严格规范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工作流程,门户网站、“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均做到“先审后发”。层层压实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细化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综合考评,将政策解读发布、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预警通报,迅速应对处置。织牢安全防护网,及时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1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迪庆州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下一步,州财政局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传统媒体与政务新媒体融合,主动贴近民生民情,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严格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注重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出台政策开展多元化、实质性解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完善舆情源头预防、科学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迪庆州财政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