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51253/202200229
文  号
来 源
州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3-10
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0:24     浏览次数: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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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迪庆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迪庆州财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邮编:674400,电话:0887-8222008,传真:0887-822578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迪庆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开支、政府采购、政策解读信息等各类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通过迪庆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发布政务信息97条,涵盖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开支、扶贫工作信息、减税降税、疫情防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人事工作等重点领域各类信息。二是通过迪庆州财政局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相关财政领域重点工作、局机关工作等信息。三是承办5件人大及政协的相关提案。依照相关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和公开。四是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组织机构。五是公开迪庆州财政十四五发展规划。六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文件发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关联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等要求,做好相关公开工作。

(二)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财政信息全面公开。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认真做好惠农政策信息公开。三是稳步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细化明确直达资金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采购”栏目公开《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及时更新发布《迪庆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机构、办理方式、联系方式等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来件答复均通过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全年共收到9件依申请公开来件,均在法定时限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多个栏目,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公开信息集中发布、内容准确、方便查询。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报备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迪庆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规范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迪庆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与信息公开预期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全面。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程序、公开的规范以及公开的内容掌握了解不是太清楚。三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迪庆州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着力加强培训教育。正视短板和不足,针对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水平不高、意识不强的问题。主动对接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公开信息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进而端正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和态度。二是着力规范工作程序。结合财政职能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努力形成各负其责、主动公开的良好工作局面。将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全年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根据全年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不同,不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科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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