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加强财政法治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有力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高度重视,推动工作有力。一直以来,迪庆州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当做一项利长远、管长远的重要工作与财政收支运行、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法、知法、用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中心组财政法治建设专题学习和3次全局集中理论学习。及时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完成交通、国防、卫生健康等共计9个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出台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约束机制。作为加强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了《迪庆州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在原有行政执法体制基础上,通过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翔实、职责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了执法依据明确、职责分解到位、执法程序规范、配套制度健全。三是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实行行政审批全程监控,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有监督”的意识,保障行政审批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营造规范执法良好氛围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一是制定了工作规划。按照省厅“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及我州全面依法治州的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明确了“八五”期间财政普法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进一步细化了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重点普法对象。二是丰富了宣传措施。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全州财政系统干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及省厅组织的全省2022年全省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竞答活动等一系列答题活动。
2.着力抓好法制培训。一是抓好业务法规学习。定期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和全州财务人员学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将部分法律法规纳入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法制宣传与财会业务相互结合的紧密程度。二是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先后邀请市委党校、纪委等部门的专家为财政干部及财务人员授课,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牢固树立财政干部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落实执法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财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交流执法工作经验,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和培训,全州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重点做好了本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改进了财政政务服务,提高了行政效能,打造了阳光财政。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后需由综合科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废止并予以公布。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基础。
(六)强化法制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迪庆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照报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工作情况和清理情况书面材料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将相关表格发放各科室清理,经过清理,我局无印发及需清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一是继续实行零基预算,严格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可预见性,做好财政资金统筹,切实保障民生及重点领域资金需要。二是加大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度。相继出台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保障绩效管理顺利推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试点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覆盖,切实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单位及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督促预算单位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水平,逐步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上线,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一是完成国库支付电子化的全面上线,实拨、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均实现通过“电子凭证+电子签章”身份识别方式形成全程跟踪留痕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资金支付安全性。二是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度重视动态监控工作。制定了迪庆州财政动态监控实施方案、规则。重点加强了对预算单位提现和往个人资金账户转账的监控管理。
4.完善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好电子竞价平台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对州本级各预算单位、委托代理迪庆州项目的各社会代理机等148家单位拟举办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培训会,后因疫情原因暂缓举办。
5.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通过通报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切实守牢底线;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培育廉洁齐家的良好家风;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随时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做好提醒,及时化解矛盾。
6.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各年度年终述职内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提醒教育,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及时做好谈话提醒。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随着财政职能的逐渐增多,财政执法任务也在增加。对于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总体上财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执法中不合法、不适当的情况一定程度的存在。
(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虽然通过近几年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财税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但在财政的具体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往往凭借个人对业务的理解、工作惯例、领导意志作为决策的依据,依法办事的习惯还未全面养成。另外或多或少还是存在重分配、轻监督的问题。
(三)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随着财政职能的扩大、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目前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等因素制约,我州财政系统法制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无专门的法制机构,一人双岗,多岗的现象普遍存在,且缺乏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州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
(四)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形式单一。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大都采取的常规手段,通过以案说法的新形式、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比较少,不利于宣传。
三、 2023年工作打算
(一) 强化财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的水平和绩效。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责任制度。依法界定各级财政部门的执法职责,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财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对财政法律的遵守和执法情况纳入制度评议考核;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办法,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确保财政管理的合法有效。三是规范财政执法程序。建立公正科学的财政执法程序是规范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公开财政执法依据、决定过程和结果,这是财政执法规范化的关键。
(二)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一方面要把财政法治教育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加强对财政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财政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要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财政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依法理财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紧扣时代主题,紧跟时代步伐。在财政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财政干部应深入学习和宣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基本理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密切联系财政改革和发展,深入学习和贯彻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要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和遵守财政法律法规,用行动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促进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