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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水务局)

索引号
015285029R/201600003
文  号
来 源
州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16-12-26
《迪庆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正式通过州人民政府审批
发布时间:2016-12-26 09:44     浏览次数: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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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经济资源,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重要控制性要素。编制实施水资源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重要水利专业规划,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我州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依据。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2]195号)统一安排部署了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要求通过构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的工程体系、非工程体系,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已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约因素。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力争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着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维护河湖健康。因此,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既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迪庆州实施“生态立州”和“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需要。

2013年,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11号)和《云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启动了全省水功能区划、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由于我州经费与人才缺乏,规划工作远远滞后于全省进度。2013年5月,云南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迪庆州怒江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26号),明确指出:迪庆、怒江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是我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域,要从保护生态的高度认识开展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完成规划任务。

迪庆州水务局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迪庆怒江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26号)精神,为按国家和全省要求如期完成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2013年7月,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83号),成立了以州政府王廷集副秘书长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编制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有关重大问题、分阶段审定规划成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迪庆州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鉴于我州缺少技术单位支持的实际困难,并按省水利厅“由省水文局帮助支持迪庆和怒江州水务局配合来完成两个州的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要求,我州委托省水文局开展《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5月,省水文局启动了《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我局从现场调查到文字编制密切配合。于2013年底完成了初稿,向各县水务局及州及10多个相关部门对初稿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后于2015年11月23日,由省水利厅主持,邀请省级专家,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及各县水务局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在充分采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终稿,于2016年3月4日以《迪庆州水务局关于批准实施迪庆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请示》(迪水发[2016]34号)上报州政府。

(一)规划水平年和规划范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

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近期(2020年)目标:迪庆州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97%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资源保护监测能力显著提高,监测体系基本建立。“一湖”纳帕海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保护体系初步建立。“两江”和“十河”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总体改善。远期(2030年)目标: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范围之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体系基本完善。水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基本完善。“一湖”、“两江”和“十河”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全面保证,重要河湖生态功能得到全面维护,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包括“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生态需水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程措施(分城市和农村)”、“建立水功能区污染物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水资源保护监测与综合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措施体系。

1.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本次规划针对迪庆州内的9个水功能区规划了12项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约11015.00万元。

2. 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

内源治理方案:本次规划的内源污染控制措施主要采用底泥疏浚措施,也包括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等非工程措施。

面源控制方案:规划对“一湖”、“十河”中的纳帕海、永春河、腊普河、硕多岗河、三岔河五个流域近期规划建设生态护岸,河道缓冲带。纳帕海支流等城区段河流和永春河支流头道河、二道河城镇地表径流污染控制工程实施。香格里拉市和维西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

内源治理和面源控制共46项,总投资151362.20 万元。

3.生态需水保障。本次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共规划3个项目投资18500万元,均为近期2020规划实施。

4.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本次规划针对“一湖”、“两江”、“十河”规划了44项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资约107579.00万元。

5.地下水资源保护。全州地下水资源保护项目7项,投资1077.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7.00万元,非工程措施1010.00万元。

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程措施(分城市和农村)。

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本次规划对迪庆州12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设施、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 沼气池及堆肥还田建设、实施氧化塘、垃圾中转站、公路两侧防渗渠建设、河道沿岸生态缓冲带建设、河道防护堤等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生态护坡、湖滨带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林等工程, 总投资约18332.4万元。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本次规划针对3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行规划,保护工程措施主要采取:隔离防护、污染源控制、建设取水建筑物和净水工程等,总投资约21606.10万元。

7.水资源保护监测。水资源保护监测项目1项,措施包括监测站网、实验室、监测队伍建设等,规划总投资7748.25万元。

8.重点流域水资源保护与综合治理。共8项总投资约2200万元。

综合上述,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工程167项总投资为339419.95万元。其中,近期2020规划实施项目107项,总投资158511.955万元,远期2030规划项目60项180908.00万元。

规划实施后,在落实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的基础上,将全面提升迪庆州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与保障能力。水资源保护规划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生态立州的重要保障。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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