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迪庆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商务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商务公益事业的透明度。
二、重点工作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受灾人员等社会弱势和急需救助群体,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救助工作,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情况。相关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同步发布。
(二)灾害事故救援领域,重点针对在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灾后救助工作进展等信息进行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科室要加强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情况的自检自查。办公室将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