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迪庆州自然资源局 |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
迪庆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迪庆州通管办联发〔2022〕2号
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
基站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总体部署,落实《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20〕3号)及我州5G产业发展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我州5G等信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一业带百业",积极拓展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促进网上办公、智慧城市、智慧旅游等建设应用,助力产业升级、培育新动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开放公共资源
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各有关单位是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应主动向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免费平等开放。各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应支持其管理的公共资源内5G基站建设,并提供进入便利,严禁资源垄断、签订排他性协议的行为。公共资源主要指: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资委下属控股企 业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
(二)学校、医院、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 以及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场所。
(三)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 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机场、港口、车站、码头、渡口、通航建筑 物、路灯、道路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龙门架等公共设施。
(四)商用建筑、住宅小区公共区域。
二、强化规划统筹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合理规划建设5G通信网络,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遵守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关规定,严禁未经统筹便擅自开展建设的行为;铁塔公司要加强与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协调,集约利用资源、合理布局,减少占地面积。州通办要在州通信管理局指导下组织本地区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做好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统筹,纳入迪庆州信息通信专项规划,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按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框架开展。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做好迪庆州内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三、规范5G基站相关费用
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公共资源产权人、 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另行收取租金。严禁收取场地租赁费(公共 资源自有建筑机房租赁费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其他费 用。对于正在运行的基站,要积极配合铁塔公司、基础电信运营 企业开展基站升级、改造,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进场费、协调费 等。已有通信设施租用公共资源自有建筑机房的,不得借5G进入为由哄抬租赁费。
四、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改造,为基站电力扩容改造提供便利;严禁提高5G基站电价、加收电费和额外费用等行为。电网公司要支持基站"转改直”改造工作,优化报装流程,压缩电力引入审批时限。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现有基站电费等费用拖欠、公共建筑破损维修等遗留问题。
五、明确公共资源开放流程
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梳理本地区公共资源免费开放清单,并向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公布。各主管部门应向其管辖的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向5G建设免费开放。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铁塔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
六、深化双向合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各有关单位要以应用为导向,推动信息通信与相关行业双向开放与合作,消除行业应用壁垒,探索5G融合创新应用,促进"5G+智慧旅游"、"5G+智慧环保"、"5G+智慧交通”、 "5G+智慧农业”等应用,构建平台及其参与者互促共赢的生态。
七、重视舆论引导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指导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基站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和信访投诉工作。
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开展基站科普宣传,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关于基站的认识,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及时公开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
迪庆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 办公室 |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迪 庆 州 自 然 资 源 局 | 迪 庆 州 生 态 环 境 局 |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迪 庆 州 农 业 农 村 局 |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 迪庆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2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