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爆销售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Q11〕4号)、国家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和云南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安委〔2O11〕11号 )等文件精神,对照《云南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各项标准,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1日组织开展了对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评审和实地核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出具报告,该公司综合评分为:79.77分,认定为:合格达标。评审提出相关问题现已基本完成整改,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5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提出意见建议,对提出相关意见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馈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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