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州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规范标准地名备案公告工作,现将民政部制定的《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
迪庆州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