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9826/202300692
文  号
迪民发〔2023〕8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2-28
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文明办关于印发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0:36     浏览次数: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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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民政局迪庆州文明办关于印发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文明办: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城乡社区 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2〕 258号)要求,迪庆州民政局和迪庆州文明办制定了《迪庆 州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迪庆州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壮大志愿者队伍, 促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省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 续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云 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加 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到 2023年底前,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心(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数量占城乡社区总数比例达到 80%以上,2024年底前达到90%,到2025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建设任务

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 服务站(点),或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学雷 锋志愿服务站,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架构、日常运作、常态管理、 评价机制、激励措施等制度机制,搭建有场所、有人员、有项目、有服务、有管理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

(一)构建服务网络。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功能发挥 的原则,重点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社会工作站等 建设志愿服务站(点),或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 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形成覆盖全域、联动周边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

(二)加强站(点)建设。每个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至 少有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组建1支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队 伍,配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电脑等设备,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做好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管理。

(三)打造服务品牌。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 会治理服务项目和优秀案例推广等活动,培养一批优秀的基 层志属服务骨干人才,培育一批专业性强、服务优良的志愿 服务组织,培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志愿服 务典型模式,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 作用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有序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三、功能作用

发挥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乡镇社会工作站、新时 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在阵地支撑、 团队建设、信息收集、项目发布、宣传展示等方面的作用, 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培 育、志愿服务项目开发、志愿服务活动统筹、志愿服务权益保障、志愿服务管理等工作,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培育发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根据社区居民实 际需求及社区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志 愿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发展社会教助、养老助残,未成年人 关爱保护基层社区治理、理论政策宣讲、乡村振兴、助学支 教、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科学普及、 法律服务、文化文艺、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领域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二)广泛招募城乡社区志愿者。根据社区志愿服务需求 及志愿服务项目实际,发动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和 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广泛招募志愿者 并引导登记为注册志愿者。到2025 年底,全州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至少占本地常住人口的18%及以上。

(三)开发设计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积极联动乡镇社 会工作站、社区社会工作室(点)等,探索建立“五社联动” 机制,在收集梳理社区群众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围绕社会救 助、养老助残、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社区治理、医疗卫生、  疫情防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设计志愿服务 项目,重点为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三留守”人员、独居、  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 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持续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项目。采 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绿色账户”等系列化、专业化、特色化志愿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2个常态化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推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制度。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要充分发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的作用,做好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单位的 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规范志愿服务和培训,表彰奖励和评 价。协助做好社区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 务活动纳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 版)记录工作。要采 联线上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手机 APP 与线下社区志愿服务 站(点)协同推进的手段,推动建立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构建群众点单、服务站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志愿服务模式,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民政局、文明办要加强沟通 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点面结合、着 力有效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帮助解决在队伍 建设、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五 社联动”作用,通过购买服务、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方式 保障开展志愿服务必要经费,确保站点运转有序、活动经常 高效。州民政局将采取民政重点工作评估、社会工作与志愿 服务项目评估,实地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管理指导。各县市民政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指导城乡社区在乡镇的领导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和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抽查工作,重点 检查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社区志愿服务 站(点)要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规范招募、注 册和管理志愿者,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志愿服 务培训,规范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切实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激励支持。对于志愿服务项目中培育涌现出的 优秀志愿者、专兼职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 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推荐参加全州及全省学雷锋志愿 服务“五个一批”和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 动。各县(市)要积极探索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社区志愿 服务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 建设、落实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制度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优先给予项目、资金、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宣传倡导。依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深入宣 传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政策、优秀人物、先进 事迹,典型经验和最新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志愿服务 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的知晓度和认同度,积极争取社会各 界对志愿服务发展的参与支持,大力营造尊重、理解、关心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州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斯那区追0887-8881772

州文明办联系人及电话:李幸蓉  0887-8229605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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