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州能源领域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建设。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四五”能源领域前期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 徐鹏声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 赵志磊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 组 长:龙永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树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和雪涛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永明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顺昌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马仕铭 州搬迁安置办主任
成 员:宋青云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丁益民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文 州财政局局长
杨培源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品汉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永红 州水务局局长
和 雨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和向城 白马雪山管护局局长
李红英 州统计局局长
郭 伟 迪庆供电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赵 伟 香格里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鲁进武 德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斯那扎史 维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由赵志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顺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全州“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研究解决项目前期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做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州“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前期推进,并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迪庆州2021年计划新开工能源重点项目表》(附件1)及《迪庆州“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前期计划表》(附件2)确定的前期工作推进时限,完成州级承担重点项目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做好县(市)承担“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前期推进。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协助配合做好“十四五”能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州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迪庆州2021年计划新开工能源重点项目表
2.迪庆州“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前期计划表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