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迪庆州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12 月 30 日
迪庆州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51号)精神,结合迪庆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做特做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做优做好绿色能源、做活做新绿色矿业发展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引导企事业单位与州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共建研发创新平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面向产业需求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有色金属等优势领域争创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对获批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在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倾斜支持。到2026年,围绕特色产业布局争创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专家工作站。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进一步发挥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服务载体功能,加强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聚力打造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村,加速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对经迪庆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合同进行奖补,各单位实际发生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到2026年,全州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1亿元以上,保持省级众创空间不少于2个,省级星创天地不少于5个,培养技术经纪人不少于15人,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1个,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村2个。
三、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州级研发投入引导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有研发投入的纳统企业给予引导资金支持。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奖补政策,对通过认定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对获得“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到2026年,力争全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保持18户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保持4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保持 15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20%。
四、提升主导产业创新能力
积极推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引擎的高新技术在文化旅游产业领域的应用,提升文化数字化、旅游智慧化功能,增强高新技术应用能力和公共服务新动能,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围绕中药材、葡萄、食用菌等优势产业,聚焦种业创新、生态种植、高值加工、产品研发等关键环节,强化创新引领,科技支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做特做新”。贯彻落实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对中低品位矿、难选冶矿、开发过程中共伴生资源及尾矿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管理,提升矿采选行业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装备水平。发挥迪庆清洁能源资源禀赋,重点开展高海拔光伏制氢供氧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水电高比例电网多场景电力系统调控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科技助力清洁能源提质增效。到2026年,组织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不少于5个。
五、深化科技合作创新
借助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机制,强化沪迪科技合作交流,推动我州与上海科学院、上海市农科院战略协议落实落地,加快导入上海优质科技资源力量助力迪庆创新发展。持续深化我州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州校合作机制,面向迪庆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创新平台、联合实施项目,不断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与应用,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赋能增效。到2026年,累计支持建设各类科技合作创新平台不少于5个,组织实施合作创新项目不少于8个。
六、探索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探索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优势,支持银行、担保机构等开展科技信贷和担保业务。到2026年,全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获得率明显提升。
七、强化产业科技人才支撑
围绕创新链部署人才链,加快落实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创新高层次人才管理模式,鼓励“银龄科技专家”、“银龄工程师”等服务产业发展。深入实施“雪域人才支持计划”,深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加强创新人才精准引进。鼓励和支持州内产业主体积极引进州外专家团队,通过选聘科技副总、共建专家工作站等方式,开展联合科技攻关、解决重大关键科技难题、推进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示范。对经批准设立且每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专家工作站,州财政按照每年10 万元的标准,连续 3 年给予工作经费资助。到2026年,累计支持产业单位选聘省级科技副总不少于8人,建设州级专家工作站不少于10个。
八、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向基层和中小微企业选派科技人员,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每年认定100名州级科技特派员,每人给予一次性0.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九、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组建专家人才政策服务团,为产业项目和企业提供巡回上门服务。加强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政策宣传工作,为优质企业来迪庆投资兴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常态化开展“政策上门讲”、“意见上门听”、“服务上门办”等活动,提高人才政策落地率,充分释放人才政策效能。
十、健全相关科技工作机制
围绕主导产业强化科技支撑,建立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创新链,以创新链推动布局产业链,贯通从研发到产品的前端、中端、后端全链条。完善厅州合作工作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流程。落实州、县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创新主体培育。优化科技项目分类评审、评价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基础及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