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企业家夜话”活动和迪庆州
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3月11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持续推进“企业家夜话”活动和迪庆州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招商大会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制定了我州《持续推进“企业家夜话”活动和迪庆州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主要目的是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从微观层面发力,聚焦企业诉求,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理念,采取“局长坐诊接诉”等办法,切实推动全州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持续开展“企业家夜话”。坚持厅级领导干部带头,聚焦企业困难和诉求,在全州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家夜话”活动,真正做到问计于企,问需于企,真诚倾听企业家心声,恳切问询企业发展需求,找准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和症结,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凝聚政企发展合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推进“局长坐诊接诉”。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参与,聚焦企业关切,根据“企业家夜话”活动以及企业日常反映问题筛选确定“局长坐诊接诉”主题,每三个月开展一次“坐诊接诉”,每期活动正式开始前7天发布服务通告,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跟踪督办。
(三)“企业家夜话”和“局长坐诊接诉”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具体请求事项或者事实、理由与请求不符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向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四)通过设立平台、发布通告、预约“挂号”、“坐诊”服务、“接诊”处理、诊后评价、闭环管理7个流程,实现企业诉求“一窗式”接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