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迪办字〔2023〕7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迪庆教育英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英才津补贴。”,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2024年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出台《迪庆州教育英才考核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根据《迪庆州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迪党英才〔2023〕2号)、《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17号)、《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新迪庆英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22〕11 号)、《迪庆州教育振兴二十条措施》(迪办字〔2022〕15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迪办字〔2023〕7号)精神及我州教育工作实际,出台了《迪庆州教育英才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引进教育英才办法,开展好教育英才年度考核,及时兑现教育英才绩效,确保教育英才发挥实际效应,推动迪庆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事项
考核文件共四章十六条,考核范围涵盖我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含州属高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育信息化机构等)引进的教育英才。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实绩、示范辐射作用、教育科学研究、师生综合评价等方面开展。师德师风表现主要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情况;教育教学实绩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与创新成果情况;示范辐射作用主要考核专业示范、引领辐射情况;教育科学研究主要考核课题研究、论文论著情况;师生综合评价包括单位测评满意率和课堂教学满意率。
考核文件还包含:迪庆州教育英才考核指标(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附件,利于用人单位开展好年度考核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教育英才津补贴,确保相关政策资金及时兑现到位。通过考核,将进一步发挥引进教育英才的职能带动作用,通过教育英才的辐射作用,切实为全州教育质量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