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迪庆州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5并重”发展思路,紧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形成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更好地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城乡劳动者增收致富渠道,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二、主要内容
《通知》重点围绕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事项,制定发布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推进岗位收集、重点人群帮扶、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等事项在村(社区)办理,发挥村(社区)就业前沿阵地作用,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有效打通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打造群众身边的“民生保障网”。
二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市要因地制宜,聚焦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实际,构建“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的新型就业服务模式,促进产业、企业、就业“三业”联动,建设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现场洽谈、权益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标准化零工市场,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幸福里”社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标准化的零工市场,建成覆盖全州所有乡镇、村(社区)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个以上零工驿站(人力资源驿站),促进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增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发挥“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作用,精准掌握求职者岗位诉求,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好“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确保“周周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务工收入等情况,分类建立辖区内各类城乡劳动力资源基础台账,精准标识各群体就业创业和培训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着力提升技能培训质量,将技能培训从大规模、覆盖式向精准化、高层次转变。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村社、进家庭活动。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兜底帮扶相结合,多渠道兜底帮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在规范内部管理标准方面,明确推进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一经办事项在受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12个要素标准。在规范对外服务标准方面,明确进一步梳理经办标准,形成群众办事指南,推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可办”,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办事效能。
五是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明确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培育职业指导师队伍,2025年底实现所有县(市)全覆盖。明确建立就业帮扶分色管理台账,精准就业帮扶,建立健全回访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家庭、单位的“三回访”服务机制及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服务机制,全州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应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全政策进系统、全业务进系统、全经办进系统、全资金进系统。
三、组织保障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等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要深化作风建设,用实用好“铁脚板+大数据”服务模式,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真正打造成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要营造良好氛围,用群众喜闻乐见、鲜活易懂的语言阐释惠民政策措施,鼓励基层就业服务改革创新,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督导问效。加大跟踪督导问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