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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1-28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59     浏览次数: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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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迪庆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含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各项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部门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领导班子调整的实际和工作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经局党组研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州住建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指导、 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站)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指定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公开相关信息,认真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公开实效。

(二)健全信息审查管理机制。建立内部审核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审查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前保密审核、发布后有效性管理,促进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体平台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2022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在完成上级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同时,较好地展现了住建系统工作风貌。

)政策解读回应情况。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5〕49号)的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是2022年度,我局发布6项住建领域政策性文件发布内容规范且6份文件均在发布日3日内完成了政策解读发布。二是2022年我局通过“政风行风”访谈、“迪庆这十年基础设施建设专场发布会多元化解读政策并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发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2起线上依申请公开,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相关要求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依法答复申请人所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考核。一是实时调整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把关涉及政治、法律法规、政策、文字、保密等各项内容,对所发信息先审查后再公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2022年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的情况。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和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全程抓”。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推进。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具体工作承担机构,对整体工作提出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明确责任科室,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平台建设情况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自建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由专人进行日常监管,信息发布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发布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业务科室对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及时。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做到了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但答复的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室的要求,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强组织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学习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三是加强监督,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栏目管理,杜绝出现错漏字、敏感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四是细化指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公开,并动态更新内容,努力做到精准公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的相关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强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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