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州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公开政府信息,我局认真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截至目前,我局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民政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及预决算等政务信息71条(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财务公开及工作动态)。通过州委、州政府信息报送平台发布信息58条。
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因今年涉及机构调整,按照职能划分,重新更新民政领域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优抚安置、双拥及救灾领域信息不再属于民政公开范围。
2.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公开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42号提案关于于进一步优化村委会成员结构,提升村委会履职能力的建议的提案。二是公开对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75号建议的答复。三是公开对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41号建议的答复。
3.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情况。州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情况,2019年,累计公开18条财务预算、决算及季度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告。2019年州审计局对我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我们也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发现问题及审计采纳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方面。因今年机构改革后,局内科室及职责业务有所调整,社会组织管理科室有所变动,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正再结合实际梳理起草涉及民政领域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待完善后再公布公开实施。
7.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58号)情况。2019年,我局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上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德钦县燕门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维西县维登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共投入1710万元。建设项目还包括我州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第七项“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消防安全改造3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4个农村敬老院、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但是实施主体均县级民政部门,故未在信息公开范围内。
8.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商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情况。我局严格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商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迪政办〔2018〕104号)要求,认真公开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信息。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水平;公开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人数、资金支出等,公开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相关信息。累计公开30余条。
9.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办法》。根据“五公开”要求做好会议管理、公文办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关工作。积极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10.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民政局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初步建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为提高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建立州民政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并由局办公室保密员进行严格审查后再上报。
11.认真落实“96128”热线接听工作,2019年接听10余起,均为政策咨询,主要咨询婚姻登记、临时救助、低保政策咨询。
12.监督保障方面。州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州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具体负责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民政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开展好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全州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迪庆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农布扎西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管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杨永华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人员为蒋云、此里永宗。蒋云具体负责承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此里永宗具体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上下衔接、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并进行对政务网站常态化监测工作。 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目督考核内容,要求各科室积极主动公开相关科室信息,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有《关于印发迪庆州推行接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均已报送至州人民政府,并在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部分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公开范围,已通过纸质印发。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777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征后早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信息仍存在公开不及时。在下一年度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门户网站管理部门衔接,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制度完善,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