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分为编制启动、研究论证、征求意见、提升完善和履行报批程序五个阶段。
(一)规划编制启动阶段(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成立了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常务副组长,副秘书长及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迪庆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2020年9月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并开展前期基础研究;2021年1月召开了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研究论证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
扎实开展前期研究,规划编制前期针对重大和基础性问题开展了16项专题研究;开展了2轮州、县(市)基础工作联动,实现了州、县(市)底图底数基本统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州委州政府发展定位,衔接“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规划》初稿。
(三)规划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坚持开门编规划,先后3轮征求三县(市)政府及州级部门意见;2022年11月形成《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在相关门户网站正式发布,征求公众意见;考虑到规划编制的周期较长,为了确保规划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各行业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2023年2月州规委会办公室再次主动上门,一对一、点对点开展对接工作,到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林草局、交通局等十多家重点部门进行了对接和征询工作;2023年3月州规委办邀请省内5位专家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规划》进行州级技术审查;《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开展了风险评估论证,举行了听证会;《规划》征求了相邻州市(昌都、甘孜、丽江、怒江)的意见,累计收集意见685条,其中采纳657条,部分采纳8条,因超出国土空间规划范畴、不符合现行政策和技术要求等原因未采纳20条,未采纳意见均说明了理由和依据。
(四)规划提升完善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
持续做好规划提升完善,将自然资源部2022年10月15日审查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纳入《规划》且有效承接《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采取“边征求意见、边修改完善”的方式对《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目前,已按照历次审查、审议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履行报批程序阶段(2023年3月至4月)
按《规划》审批要求严格履行报批程序,2023年3月9日《规划》通过了州规委会初审;2023年3月14日举行《规划》听证会;《规划》进行为期30天的草案公示;3月25日《规划》经迪庆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4月14日《规划》通过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预审查;5月15日《规划》经迪庆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