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单位: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市场监管相关领域工作作如下公告:
食品安全方面:各食品经营者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
药品安全方面:各零售企业要在抓好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持续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三项防控措施。同时严格落实 “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价格监管方面: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887-12345、0887-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