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输入风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迪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5号通告》,就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管控,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公路运输管控
(一)造册登记管理制度。
州邮政管理局、州运政处要以“全掌握”工作方式,安排专人和督导各县(市)运政所负责全州物流(寄递)企业及物流(寄递)从业人员的摸底排查和造册登记工作,造册登记的内容:企业名称、地址、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运输车辆号牌及运输类别、从业人员姓名及从业类别和联系方式。并与管辖企业签定进口物品疫情防控责任书(承诺书),要求企业层层压实责任。摸排彻底后,将全州物流(寄递)造册登记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和州交通管控组。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运政处。
(二)运输提前报备制度。
各级交通疫情防控工作组要以“全闭环”工作方式,分区分类划定职责,切实将运输报备工作落到实处。
1.各县(市)交通管控组要督导物流(寄递)企业建立健全承运物品清单,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备案清单根据承运物品清单,凡承运符合条件的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要在承运前向属地交通管控组进行报备。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交通管控组,各物流(寄递)企业。
2.各县(市)市场监管组要督导属地进口冷链食品经销商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清单,要在承运符合条件的进口冷链食品前向属地市场监管组进行报备,市场监管组将运输信息转交通管控组,报备的内容有:承运车辆的车牌号、驾驶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组,各进口冷链食品经销商。
2.迪庆公路局要督导德钦佛山界界河和奔子栏伏龙桥两个临时车辆信息登记点对发现的入迪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并对运输车辆的货柜粘贴统一印制的封签,要确保封签粘贴有效、标识清晰,并及时将登记信息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报备至运输目的地交通管控组。责任单位:迪庆公路局。
3.各县(市)交通管控组要及时将上述报备的信息提前报送至入迪途径的首个临时车辆信息登记点(卡点)的(以下简称检查点)。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管控组。
(三)运输监督通报制度
州交通管控组要统一印制封签,及时下发至各交通管控组和检查点。
1.对设置检查点的各检查点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所有入迪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的登记、粘贴封签和信息报送的工作。具体工作,一是各检查点要根据各县(市)交通管控组提前提供的信息,对符合信息的车辆和在检查中发现的未被通报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在其货柜粘贴统一印制的封签,要确保封签粘贴有效、标识清晰,并告知驾驶员集中监管仓设置情况和联系方式,明确其进仓选择;二是及时将提前提供信息的落实和运输管控情况反馈至各县(市)交通管控组和运输目的地交通管控组。
2.未设置检查点的,各县(市)交通管控组负责:一是及时根据承运信息将封签发放至承运人,不能现场发放的可以发电子版给驾驶员自行打印,并提供负责人微信号;二是督导所有承运人运输进口冷链食品到迪庆地界是要停车,在车辆开箱处粘贴统一印发的封签;三是要求承运人将粘贴封签视频和集中监管仓的选择情况发送给封签提供人处,并选择就近的直达集中监管仓运输线路,严禁中途开封。
3.各县(市)交通管控组负责:及时将各承运企业、经销商及临时检查点报备的信息反馈至各集中监管仓,并督促运输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不得中途停留,及时进指定集中监管仓,报送的内容有:运输车辆号牌、驾驶员联系方式、预计到仓时间。
4.集中监管仓负责:根据“一天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与各交通管控组信息互通工作,将每日进仓情况定时报各交通管控组。
5.各县(市)交通管控组负责:根据集中监管仓“一天一报告”,进行报备信息与实际进仓情况的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邮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追究。
6.全州各道路班线、包车客运企业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客车车辆和驾驶员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告知驾驶员严禁承运进口冷链食品,避免客货混载造成的风险。
7.州交通管控组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州范围的督查指导工作。
二、航空运输管控
(一)迪庆州机场负责监督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承运人、货物运输代理人落实航空冷链运输从收运至提货全链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的运输主体责任。
(二)迪庆州机场对航空进口冷链食品拟到达本场的,严格按照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程序,督促货代公司及货主提前24小时报香格里拉市集中监管仓。由集中监管仓向香格里拉市场监管局、州交通管控组做好电话报备。
(三)迪庆州机场安排专人专车,负责对运输车辆全程封闭,粘贴州交通管控组统一印制的封签,将运输物品安全押送至集中监管仓。
(四)车辆入库后,香格里拉市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向州交通管控组反馈已查验车辆是否按时入库及最终入库情况,并于每日下午5:00前,将24小时航空运输进仓情况(如有)和公路运输进仓情况一并报送至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原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风险级别,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再次明确要求。
(1) 国省干道的进口冷链食品公路疫情防控由迪庆公路局负责;
(2) 县乡道的进口冷链食品公路疫情防控由管辖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 物流企业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由州运政处负责;
(4) 邮政、寄递企业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由州邮政管理局负责;
(5) 机场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由迪庆机场负责;
(6) 客运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禁止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由州运政处督导,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各客运企业负责;
(7)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的督查和通报,由州交通管控组负责;
(8) 各级各部门要负责设置和公示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并报送至州交通管控组,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工作机制。
迪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组监督举报电话:0887-8222794、13988735898、13988763109;邮箱:31698929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