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迪环罚撤〔2024〕1号
云南小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01MA6PQFUP9G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升平镇省属办公区垃圾中转站(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升平镇税务局旁)
负责人:吴江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430122198804091615
本机关于2023年2月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迪环罚〔2023〕1号),对你公司作出:1.责令限期整改、2.处罚款:人民币肆万(¥4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4月30日,经本机关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认为违法主体认定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2023年2月8日本机关作出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迪环罚〔2023〕1号)。
你公司已缴纳罚款将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如你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请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