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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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90030k/202500571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6-1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9日《砌修塘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9 17:24     浏览次数: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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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云绿能(香格里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砌修塘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835259

传      真:0887-8223031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砌修塘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输电线路途经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及格咱乡

云绿能(香格里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尺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砌修塘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途经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及格咱乡,项目代码:2501-533400-04-01-155497。本项目新建110kV输电线路全长约34.15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为34.00km,单回路架设;电缆敷设长度0.15km。项目总投资约7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万元,占总投资的0.992%。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措施

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活动范围宜避开植被茂盛区域,尽量选用裸地、荒地等,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措施

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活动,切实做好占用区周边植被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

(3)植被影响减缓措施

塔基区占用林地、草地区域施工前剥离表土(剥离厚度10~20cm),剥离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填(编织袋拦挡,尺寸为顶宽0.60m,底宽1.20m,高1.00m),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并撒草绿化(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草本主要选择早熟禾、鸭茅)。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放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

(4)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

工程施工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施工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采取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对于在坡度大于15°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5)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加强对场区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6)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弃土场)等,牵张场尽量避开林木密集区,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灌草地或生产力较低的旱地、坡耕地;运输道路优先采用现有机耕道路及森林消防通道,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开辟修建施工道路

2、施工噪声

(1)施工期牵张场的布置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并尽量远离线路周边的居民点,减小牵张场设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施工必须到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告知周边居民。

3、施工扬尘

(1)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

(3)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

(4)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5)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4、施工废水

(1)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沙桶(0.5m3)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他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5)跨越、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6)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

5、施工固体废物

(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定期清运,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运输单位承运施工垃圾时,需按照管理部门制定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场地,并加盖苫布,严禁沿途飞扬撒落。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5)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6)禁止将化学品等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废涂料和废油漆包装物应交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确保不在当地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确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实。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

本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运行维护期间,维修及巡检人员对周边地表植被的扰动。沿线植被主要为常见野生植物、农作物等,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综上,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电磁环境

本项目通过合理选取导线、设置导线架设高度、合理设置电缆埋深及覆土厚度等措施控制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应规范施工工艺,减少对线材最外侧绝缘层的损伤,将本项目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综上,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声环境

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4、地表水环境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项目运行期间,对线路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给电力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垃圾袋,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处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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