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38090030k/202100036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1-02-08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8日新建水泥管磨及配套装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8 12:36     浏览次数: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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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8日新建水泥管磨及配套装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水泥管磨及配套装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835259、8297756

传 真:0887-8223031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水泥管磨及配套装包线项目

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厂区预留发展用地内

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水泥管磨及配套装包线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厂区预留发展用地内。项目占地1323m2新增一条水泥装包线,水泥包装发运能力达到1500t/d;新增一条水泥管磨生产线,中热水泥30t/h。项目建成后日产熟料2000吨;年产熟料62万吨;年产水泥73.16万吨;本项目不改变核准的水泥产能。建设项目总投资1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19万元,占总投资的8.59%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本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废水进入拟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沉淀池的容积为3m3,能够容纳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雨、污分流管网;

2车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食堂废水与1栋宿舍楼废水经1#化粪池处理后进入1#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23栋宿楼废水经2#化粪池处理,4栋宿舍楼废水经3#化粪池处理,办公楼废水与机修车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办公楼下4#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2#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文明作业,在施工作业中扬尘较大时采用洒水降尘,使产生的扬尘降到最低限度;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拌料场地、原材料堆放处最好固定,以便采取防尘措施;

2)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产生扬尘较大的工序可增加洒水次数,减少扬尘;

3)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运营期废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在水泥管磨、熟料库底下料秤、熟料散装等粉尘排放源均新增设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经过相应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目水泥磨车间和水泥装包车间均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施工期土石方的开挖与土石方的回填在场内周转,综合用于项目某些低洼处的填平,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2)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项目内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3)生活垃圾依托现有项目垃圾收集系统处置

运营期固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技改工程投入生产运行后,厂区新增固废主要是布袋回收尘产生量为708.25t/a,全部作为生产原料或产品加以利用,不外排。

2)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0.2t/a,定期清掏后,并入生活垃圾一同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未新增劳动定员,则未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3)技改项目在机修过程中将新增废机油约0.05t/a。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并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均依托现有项目处置系统进行100%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挖掘机、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

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次技改工程实施后,新增产噪设备数量不多,且经过厂房隔音、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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