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良美河三级(金核)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第37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0年11月18日,将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良美河三级(金核)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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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4499
序号 |
报告名称 |
项目地点 |
业主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公示文本 |
1 |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良美河三级(金核)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香格里拉市 |
香格里拉市良美河梯级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