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流程及资料清单
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书)送审稿审查流程
1、业主向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提交报告表(书)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及请求审查的请示;项目属于县级审批的项目,则由县局实施审查审批。责任单位:业主
2、项目属于州级审批的,由生态环境分局对送审稿进行初审后,出具红头初审意见并转报州局审批。责任单位:县市生态环境分局
3、州局对送审稿进行初步审查后,对符合审查条件的项目及时召开审查会议,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对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4、项目业主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认真修改后形成报批稿。责任单位:业主。
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书)报批稿受理审批流程
1、业主向州局(政务中心)提交项目报批稿及请求对项目给予审批的请示。责任单位:业主。
2、州局对报批稿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及时录入政务中心审批系统,同时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及时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
3、拟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业主要及时在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企业申报系统(http://61.166.240.109:5005/EPSRP/?city=533400)进行网上申报。责任单位:业主
4、拟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州局及时草拟项目环评批复,批复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修审核签字后及时下发给业主并上传至政务中心投资审批系统及云南省环评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响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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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境影响评价管理
环评审批资料清单
1、送审稿:文本纸质及电子版包括附件附图、现场照片及影像资料、业主和编制单位的委托合同(原件)、编制单位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水印)
2、报批稿:文本纸质及电子版包括附件附图、现场照片及影像资料、业主和编制单位的委托合同(原件)、编制单位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水印)、专家审查意见(专家签字盖章)、审查会议签到表、文本编制进度表和内审表、修改清单、业主的审批请示及信息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