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府、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