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1846/202400362
文  号
来 源
州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4-11-13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13 09:24     浏览次数: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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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年至2023年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4〕7号)、《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迪审行报〔2024〕2号)及《迪庆州审计局关于迪庆州教体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决定》(迪审投决〔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全部建立台账,真正以整改促进工作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教育财务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25个,问题涉及金额92240729.92元(其中:立行立改类16个,问题涉及金额63080927.92元;分阶段整改类8个,问题涉及金额29159802元;持续性整改类1个)。全州共制定相关整改方案25个,我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全部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7个,问题整改率68%,;整改金额65715379.92元,资金整改率71.24%(其中:立行立改类15个,问题整改率93.75%,整改金额62423027.92元,资金整改率98.96%;分阶段整改类2个,问题整改率25%,整改金额2634452元,资金整改率9%;持续性整改类1个),正在整改8个,分别为:

1.迪庆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落实不到位,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同比下降。 迪庆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21年同比下降10.1%,迪庆州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21年同比下降11.8%。排除基建项目等一次性投入因素影响后,全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同比下降10.2%,其中,迪庆州本级下降22.0%、维西县下降17.4%、德钦县下降0.8%。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5月24日,未到整改时限。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是:迪庆州2020年权责发生制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72320万元,2021年权责发生制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70202万元,同比减少2118万元,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针对以上情况,2021年制定了《迪庆州2021年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工作方案》,但因2020年的收付实现制口径数据在原报表中不能更改,与2021年权责发生制口径的数据比较,出现“迪庆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21年同比下降10.1%”,下降比例较大情况。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86884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20.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91437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2.4%;2024年第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82504.32万元,2024年第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2.43%。在今后工作开展中进一步加强向上资金争取力度,特别是中央和省级对迪庆涉藏地区的教育特殊政策,同时配足配齐地方教育经费财政支出事权责任资金,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加大本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在各级资金加大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教育资金的支出进度,督促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在部门,全力保障各项教育经费,务必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2所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发放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579.92万元。2021年秋季—2023年秋季学期,迪庆州幼儿园未按规定发放高农补资金78.18万元、维西县第一中学未按规定发放高农补资金501.74万元,补助资金均由学校食堂统一开支。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5月24日,未到整改时限。到目前为止,我局已督促迪庆州幼儿园、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已督促维西县第一中学限期内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迪教体联发〔2022〕11号)文件按时足额发放高农补资金。此问题目前审计组认定完成整改,需省厅派出八处、法规处同意后才能认定整改完成。

3.挤占国家助学金1228.66万元,2021—2023年,迪庆州挤占国家助学金用于发放高农补资金1228.66万元,其中:2021年617.91万元、2022年605.75万元、2023年5万元。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5月24日,未到整改时限。目前在州教体局、州财政局的指导下,各州级高中和维西县第一中学已将2021-2022年度符合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花名册整理完毕,由州教体局根据清理情况对接州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用于补发高中国家助学金。

4.迪庆州应承担的教育经费未保障到位831.36万元。2018—2021年,州本级应承担迪庆州幼儿园2441人的生均公用经费未保障到位101.88万元、香格里拉市本级应承担全市12所公办幼儿园15575人的生均公用经费696万元未保障到位;2021—2023年,维西县本级应承担维西一中2232名高中生生均公用经费33.48万元未保障到位。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5月24日,未到整改时限。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2021年6月份已出台《迪庆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分级承担责任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21年度开始已加大对州幼儿园的经费保障投入,并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生均标准600元/生/年,足额保障州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22年度开始纳入预算予以安排保障。在此基础上2021-2023年度共计安排州级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工资143万元,有力地解决了州级公办幼儿园的运转问题。香格里拉市、维西县按文件规定的拨款标准和分担比例认真测算,并将地方承担部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及时拨付到校。此问题目前审计组认定完成整改,需省厅派出八处、法规处同意后才能认定整改完成。  

5.部分学校捐赠款物核算不规范。(1)2022—2023年,香格里拉特殊教育学校将接受捐赠收入58.36万元计入往来款核算,涉及99批次的日常生活用品、体育器材用具、学习用具等捐赠物品未入账(2)2023年维西县第一中学共收到捐赠款7.43万元,计入往来款核算。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类,已完成整改,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财会〔2020〕15号)要求,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已督促香格里拉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捐赠收入会计核算业务,并完善捐赠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已督促维西县第一中学规范捐赠收入会计核算业务,并完善捐赠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此问题目前审计组认定完成整改,需省厅派出八处、法规处同意后才能认定整改完成。

6.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截至2024年5月,州教体局房屋和土地等9项资产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涉及资金174849056.98元。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8月12日,未到整改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迪庆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单位 及时理清相关资产取得过程的相关资料,并准备好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资料,进一步对接机关事务局及州委州政府,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目前正在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已初步理清相关文书资料,正在查阅科技档案,看是否有土地征收的图纸等,为下一步办理产权登记提供依据。

7.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款1259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教育体育局代扣2022年至2023年个人所得税款125950元未上缴。

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5年8月12日,未到整改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要求,我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的,我单位为扣缴义务人。该代扣个人所得税为我单位代扣部分开展活动聘请的专家、各中小学优秀教师奖励金、民运会运动员奖金等涉及发放给个人的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因为税务系统要以个人信息代缴,故我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虽已整理好相关人员名单,但发现此项税金涉及年份较久,多数人员缺失申报系统必须需提供的人员信息内容。所涉及人员均为外单位、外系统或外地州,个人信息收集的工作量较大。一时难以完成缴税工作,整改难度较大。我单位将进一步学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政策,在报账过程中要求开票,并及时在次月15日前缴入国库,向税务机关报送扣减申报表。

8.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该问题为持续性整改类,整改时限为2029年8月12日,未到整改时限。该往来款为2019年5月机构改革原州文体广新局划拨入我局,至目前为止,未核销账务明细为:(1)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389566.15元(其中: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器材采购862660.00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000.00元);(2)其他应付款50000.00元(其中:迪庆州规划勘察设计院(一期工程)50000.00元);(3)其他应收款项2428476.29元(其中:李文光预支厕所基建款10000.00元、省体育局购器材款4113.53元、(松七龙)预支差旅费1000.00元、预付工程款原旧房搬迁30000.00元、垫付(丰田车汉兰达)车款283342.00元、水桶押金400.00元、垫付制作迪庆体育画册392200.00元、迪庆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征集科(一期工程)100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民族体中(一期工程)43697.14元、欠拨基建款(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1496119.11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7604.51元)。该往来款为2019年5月机构改革原州文体广新局划拨入我局的原体育局往来款余额,因挂账时间太长,最早的挂账年份涉及1999年,最晚的挂账涉及2006年民族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清理过程需查证资料较多。针对该问题,我单位多次研究,指定专人到州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目前已查阅到部分账务的原始凭证,理清了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但因解决往来款资金缺口较大,无法尽快完成往来款的清理事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迅速部署。州教体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保障措施及政策,把教育民生资金作为全州教育系统头等大事来抓,紧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三个关键环节,成立了由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由财务基建科牵头,学生资助中心、基础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小组。省审计组进驻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开展工作以来,我局先后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与审计沟通专题会1次。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整改方案,对下级单位进行指导,强化问题导向,明确领导,细化责任,限定时限,卡死节点,认真进行整改。

2.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针对审计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县(市)、校成立专项工作组牵头整改,明确了分管和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每月15日前反馈审计组整改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每月20日上报主管部门整改推进情况,整改完结的做销号处理。

3.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州教体局针对整改工作进行总调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整改督导。对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4.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加强对教育民生资金的领导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全州教体系统对审计出现的带有全局性和突出性的问题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并对原出台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制度保障,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钱的目的,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强化程序执行,规范财务管理,防范潜在财务风险厉行节支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督审核程序,杜绝违规情况发生。进一步明晰整改责任,主管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教体局充分发挥具体协调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整体和专项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台账、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促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并全部建立台账,真正以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教育财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队伍整体素质。教育系统从上到下进一步优化基础财务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将校长、副校长纳入财务培训范畴,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相关人员财务知识,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学校财务综合素质。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 整改难度较大。一些问题涉及体制机制障碍,整改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如: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等。

2. 整改协调不畅。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影响整改工作整体推进。如: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代扣个人所得税125950元的问题。

3. 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问题形成时间较长,解决起来较为复杂。如: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4. 整改成果巩固难。部分整改成果容易出现反弹,缺乏长效机制保障。如:部分学校捐赠款物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 强化责任落实。被审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整改责任机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确保责任清晰、任务明确。

2. 完善制度建设。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未整改问题及原因等,建立健全完善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3. 提升整改实效。被审计单位不能仅仅停留在问题表面的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 强化信息公开。被审计单位在本单位内部公开整改情况,增强干部职工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度。

5. 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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