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审计局于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对仁青江初同志任迪庆州司法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10月7日反馈了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局长仁青江初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围绕审计报告反馈三个方面8个问题,2023年10月31日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制定《迪庆州司法局关于仁青江初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见行见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审计反馈问题为导向,着力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系统谋划、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同时,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修订完善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将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计整改成果。
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组于2023年10月7日反馈审计报告,反馈三个方面的8个问题,根据审计工作要求,已完成整改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需即知即改长期坚持3个。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1.单位不兼容岗位未分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对《迪庆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根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做好职责划分,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2.隐匿公务接待费136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进一步吃透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指标,再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及金额。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在包干经费中细化出“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经济科目。三是在编制年度决算报表时,根据单位年度账务情况,如实填报相应数据,如实反映本年度发生的“三公”经费开支,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帐表相符。
3.询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并要求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遵守财务制度规定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23年度,我局共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集中采购18次,采购流程均按照《采购法》规定执行。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办公用品,统一在“政采云”平台下单。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切实摸清我局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数据完整有效,经局党委研究同意,于2023年9月委托云南旺达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我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通过清查盘点,完善固定资产系统台账(包含资产名称、型号、价值、购置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人、现存地点等),粘贴固定资产标签,一物一标签,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5.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资金性质严格进行列支和核算,举一反三,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二是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对附件不齐全、对不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认真查找导致2021年期末余额与2022年期初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进行调账处理,并附详细说明。四是针对会计调账凭证附件不充分的问题,对2019年至2021年的账务进行梳理,并对调账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6.在往来款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处理经济业务,真实核算收支,严格按照资金性质进行列支和核算,及时做好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清理工作,做到入账准确,核算规范。
7.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3年6月30日,我局已完成1位编外人员的清理工作。二是从2023年4月起,根据《迪庆州州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局门卫及厨师(2023年9月厨师已解除合同)的工资通过政府采购后勤服务方式进行支付。
(三)经济监督权方面
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10月16日下文要求三县(市)司法局将2020年12月由州司法局统一购买的16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并将入账情况报送州司法局,目前德钦县司法局已将入账情况报送我局。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定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恒心。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此次审计反馈问题为标尺,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自检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坚定一颗钉子钉到底的决心。将审计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条对条对账销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纠正,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定审计成果转化的信心。通过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审计成果综合运用。围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任务,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本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迪庆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