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迪双随机联发〔2023〕2号),为做好2023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九条、《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2023 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单位职能职责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检查”“权责相宜”原则,迪庆州级对2022年12月31日前由迪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许可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取得相应资质后,是否满足相应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2023年在建工程实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情况、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2023年州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进行检查。对省级开展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企业不再纳入州(市)级检查范围,避免检查重复。检查内容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
企业主要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最低等级标准要求。
(二)工程监理企业
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符合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要求。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是否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列出的违法行为。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3]第13号)第四条,对企业主要人员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最低等级标准进行核查,同时2023年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项目质量情况进行抽查。
(五)招标代理机构
对注册在迪庆州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登记信息、人员、合同履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文件编制、招投标活动组织能力及诚信从业状况进行检查。
(六)设计企业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对企业主要人员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最低等级标准进行核查,同时对2023年设计完成的项目质量情况进行抽查。
(七)企业落实消防责任主体情况
联合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对州级监管的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八)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联合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州级监管的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5个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30日前。
四、检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1.从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审批系统数据库中提取建筑市场从业单位数据,并将提取的建筑市场从业单位数据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2.通过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其中,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按照不低于总数0.5%的比例随机抽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不低于总数2%的比例随机抽取。2023年在建工程实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落实消防责任主体情况、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照不低于总数2%的比例随机抽取。对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总数1%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根据实际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实施检查
按照检查要求,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了解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情况后,发布检查通知,告知检查对象,并对必要到现场进行检查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一般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存在法律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时,依法予以回避。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对于不符合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正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交由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检查结果公示
在完成检查任务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开公示。
(五)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判定为不正常或整改期届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除重点免检企业外,应对随机抽到的企业应做到应检尽检,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依法检查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程序,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有序进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严格纪律,廉洁高效
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向基层和检查对象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检查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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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