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 | 一、测绘资质巡查 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 测绘资质单位 | 5% | 2023年4月-11月 | 实地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 州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2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地理信息 | 一、涉密测绘成果检查二、地理信息安全检查 | 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地理信息生产、利用单位 | 5% | 2023年4月-11月 | 实地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 | 州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在本州从事土地估价相关业务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对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执业情况、土地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履责情况 | 土地评估机构、土地执业评估师、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 5% | 2023年1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为主,实地核查为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 州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1.随机抽查评审备案机构土地估价报告,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