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和普法工作为基点,立足于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州重点工作,不断规范依法行政。
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
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3月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党组书记、局长带头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二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中,穿插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3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反分裂国家法》,7月以意识形态工作为主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三是制定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关知识学习的通知》,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严格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开展学法活动。共计设置16门课程,总计64学时,确保了我州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不少于60学时。
(二)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2023年3月7日制定印发《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治理普法强基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普法强基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根据《迪庆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二十条措施》,2023年6月15日制定《迪庆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并每月报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推进表。三是强化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年内共开展6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份,环保购物袋300个,环保宣传帽300顶。四是发布和转载普法相关文章126篇,其中以案释法12个。同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普法强基工作组成员,开展普法强基工作,工作期间印制普法宣传海报400份。五是加强宣讲工作。2023年3月我局到德钦县奔子栏镇夺通村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防风险、保安全、强发展”活动。2023年10月我局再次到德钦县奔子栏镇夺通村开展“迎接新时代 聚焦发展形势 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的宣讲活动。
(三)依法行政,协同推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1.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二是2023年5月24日制定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聘请单位持律师资格证员工1名为公职律师;三是2023年9月8日,揭牌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制定出台受理登记工作、纠纷调解工作、协议履行工作、回访工作和调解卷宗管理工作5个制度。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迪庆州生态环境系统出动239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665家次,非现场检查234家次,帮扶指导企业6家次。共计办理行政许可100件(排污许可72件,环境影响评价许可12件,辐射安全许可16件),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行政处罚7件),共计罚款人民币114.47万元。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做好法制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做好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二是以云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运用为抓手,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每年60学时以上学法,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素质。四是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和加大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工作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用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新媒体平台,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以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日为契机,策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三)深化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联动执行效率。同时,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环境案件处理机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