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和我州实际,在全州范围内收集并最后确定了《迪庆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共7项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于2024年7月29日以州政府名义公布。根据工作实际,经报州政府同意,及时将德钦县政府承办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镇书松河饮用水水源地、霞若傈僳族乡同子哈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1项决策事项增加至2024年目录,于2024年9月23日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并同时主动对社会公布。上述列入目录的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事项承办部门按程序归档相关文件材料,做到全过程记录。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2024年,以国家、省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实施、备案、清理、评估等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全州以州、县(市)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迪庆州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试行)》《迪庆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迪庆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均按《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211号)要求落实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文件制定程序,并主动对社会公布。审查《云南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2023-2030)》《昆迪友好合作援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30份,其他文件5份,政府对外签订的重要协议16份。全年审查共计58份。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要求,年内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对州级37份文件涉及22家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提出23条清理意见:制定的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修改废止的;年代久远,认为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与其他已经公布的文件内容重复的;违反宪法规定精神的;违反基层减负的。要求文件执行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及时对照评估后清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决定废止《迪庆藏族自治州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迪政办发〔2020〕89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供用电管理规定》(迪政办发〔2020〕90号)两份文件。
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内参加会议2次,决定对州政府2023年制定的《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继续保留并将结果报同级党委。
三是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审查,年内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新增政策措施4份,与州公竟办开展联合审查,参加部门相关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会议1次,防止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
开展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对12份文件提出意见,其中1份列入修订,持续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每季度填报《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参加州公竟办线上培训5次。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3月,州人大常委会到我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巡视,我办及州级各部门、部分县(市)参加了汇报会,就2023年全州文件制定出台情况、整改情况及清理评估情况作了发言。全年共向州人大报备3次,处理州人大备案审查意见书4份,列入整改2份。
年内参加州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贯彻实施情况会议,《迪庆州民族实验区保护管理办法》备案审查会议。
五是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入库工作。2024年上半年完成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102份,其中州政府办公室完成34份,监督指导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完成入库68份。下半年开展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入库工作,全州共完成第三类政策性文件入库104份,其中州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完成政策性文件入库52份,香格里拉市完成政策性文件入库26份,维西县完成政策性文件入库15份,德钦县完成政策性文件入库11份。截止12月31日,全州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政策性文件入库已完成。
六是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聚焦重点对象提升普法水平。年初制定《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将清单配套图书内容作为“州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周五固定学习日”、“党支部学习活动”等的学习内容,旨在落实普法责任,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为目标,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突出尊法守法意识培养,坚定不移走法治化道路。
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手段进一步丰富创新。大力推动法治宣传与新媒体技术融合发展,建立以微信推送、政府公报刊载为主,办公区公示宣传、邀请专家、律师开展专题讲授;借助学习强国、领导干部学习学院等线上媒体宣传的普法宣传矩阵,截止12月31日已推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以案释法130余期。
七是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宪法普法活动,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办开展宪法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宪法宣誓等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我办驻村工作队员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职责,配合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开展普法工作,重点宣传缉枪治爆、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护林防火、校园安全及加强维护边疆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在敏感节点日入户走访、慰问相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截止12月31日,共开展普法宣传15次,化解矛盾纠纷12次,助推轻风计划,走访服务学生105人次。
八是持续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州委政府十分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已聘请四任法律顾问,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年内州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承办法律事务23件次,全程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处理2项,参与信访复查复核事项3次。为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迪庆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是贯彻2024年8月19日云南省信访局公布的《云南省信访复查复核事项办法》,把推动信访法治化,各部门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信访复查复核事项办理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24年全年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4件次,均已全部完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迪庆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维护了法制统一,保证了国家、省州的决策在我州的贯彻执行。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缺乏完整的文件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机,在文件制定前和实施后组织开展评估,运用事实和数据客观评价文件或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提出继续执行、完善、废止的评估意见或者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议。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薄弱。州内各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不平衡,成效有待提升。法治机构不全,法律人才少,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年重点工作
2025年,迪庆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法治迪庆建设,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作为年度清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聚焦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进立法文件起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各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