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2024年3月29日,迪庆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德钦县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尼仁铜矿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联合验收,通过验收并经迪庆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依法对德钦县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尼仁铜矿尾矿库予以闭库销号。尾矿库销号公告后,属地政府和部门将从包保责任名单中解除领导包保责任,不再进行使用和监管,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现公告如下:
序号 | 尾矿库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尾矿库等别 | 设计库容 (m³) | 现状库容 (m³) | 设计坝高 (m) | 现状坝高 (m) | 闭库销号批复时间 |
1 | 德钦县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尼仁铜矿尾矿库 | 迪庆州德钦县拖顶乡 | 四等 | 无 | 13万m³ | 无 | 52m | 2024年4月 30日 |
特此公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