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云南省上报已全部完成整改。但云南省水利部门在整改中重平台建设轻实际效果,“只搭台不唱戏”,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2021年5月,监控平台显示,1644座水电站中,生态流量未达标182座,数据停报183座,未接入3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71座,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26.7%。抽查50座显示“达标”的水电站,发现有26座存在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控数据质量,保证每个涉及生态流量泄放的电站按时按质按量通过视频、图片、数据的形式上报实时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确保从2021年开始所有电站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推进全州水电站的绿色健康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州级于2022年11月20日开始开展州级验收销号工作,通过检查各县(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台账及11月23日-11月26日实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小水电站11座进行全覆盖检查,认为各县(市)均已按照整改方案及整改要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意各县(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