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州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适应全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1日起启用“迪庆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共计4枚),由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管理并使用,仅限用于以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文书,不得用于其它用途,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