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35849448/202200197
文  号
便签172号
来 源
州公积金中心
公开日期
2022-09-29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微调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15:35     浏览次数:1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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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就2021年7月—2022年10月期间正式退休、调出州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及2020年7月起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一年存在多缴“高寒缺氧、地区补贴等的职工,需微调补贴匹配或多缴需退回财政的,个人部分不再清算,财政补贴匹配部分由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携带《微调补缴承诺书》、《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工资改革微调财政应补匹配明细表》、《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工资改革微调应退回财政明细表》前往公积金中心各属地管理部柜面审核盖章后由单位自行上报财政,待财政追加经费后由单位清退给个人。请各涉及以上情况的单位专管员,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微调核定及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微调补缴承诺书

2.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工资改革微调财政应补匹配明细表

3.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工资改革微调应退回财政明细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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