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财非税〔2019〕6号
迪庆州财政局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政策文件的通知
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
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9]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