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州级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州级各企业集团公司: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5号)转发给你们,我州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5号).pdf
迪庆州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