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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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迪庆州政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迪政综治(2014)1号)有关要求,优化我局工作环境,结合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迪政办发〔2005〕43号)及迪庆州安监局现状,现将局机关及各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 迪庆藏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一)承担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州性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州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全州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州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州各类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煤矿事故除外)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州人民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综合监督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全州性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州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综合监督管理全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州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和协调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州属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四)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非煤矿山安全许可、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许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许可、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种销售许可等安全条件的审查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州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信息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州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
(六)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评价检测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全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条件和有关设备(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拟订全州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工作;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技术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设置有4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筹办州安委会、安委办和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法和行政规章;组织研究和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地方标准;指导全州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承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提案办理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生产协调科
承担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拟订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目标和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全州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全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特种设备、水运、煤矿、民用航空、国防工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全州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联系、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州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
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措施;负责全州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分析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管理工矿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医药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州属工矿商贸、化(含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医药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相关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生产安全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州属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州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州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相关行业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和指导州属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和管理工作。承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负责州局直接监管范围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对县(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并立案查处;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评价、检测、咨询等中介机构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州属企业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州属以上企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县(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迪庆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为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上述各科室(队)职责为科室基本职责,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年初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各项责任书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至各科室(队),分解后的内容纳入各科室(队)工作职责。
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5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迪庆州迪庆州安监局 发布人:5334000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