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经开发区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上旬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大会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 <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提纲> 》。
二、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10月30日—11月2日为自学阶段;3日左右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集中学习人员范围
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管委会副科以上干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四、集中学习地点
管委会5楼一会议室
五、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注重突出学习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规范学习管理,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学用结合,增强本领。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改等内容,交流学习收获、畅谈体会。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谈思想、谈工作、谈收获、谈体会。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思考建议。其他参会人员也要结合工作、学习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于11月20日前上交到党委办公室。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须书面向党委请假。
附件:1.《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
2.《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
3.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改;
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 <党的十九大精神传< span> 达提纲>的通知》。
中共迪庆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