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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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139023H/201700097
文  号
来 源
州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8-31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1 16:39     浏览次数: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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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食堂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食堂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同意,现就开发区幼儿园招聘食堂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思想品质好,身体健康、善于协作、为人诚恳、勤快肯干;
  2.限开发区户籍,限女性

3.年龄35岁1982年左右;
  4.初中及以上学历。

5.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食堂工作人员1名。
  三、待遇及工资

本次招聘的食堂人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待遇:1700元左右,包含五险。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每月可再享受11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招聘组织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4日, 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填写报名表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居民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2.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由幼儿园工作人员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评: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
  4.拟聘:根据综合考评成绩高低, 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人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开发区幼儿园反映。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可进行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5.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检查。

6.合同管理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开发区幼儿园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徐老师 18908878001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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