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和建方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迪委〔2015〕102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和建方任州档案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陈俞中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州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文品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和志坚免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许本宁任州公安局副调研员;阿咩任州司法局调研员;
扎都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江继武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华免去州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职务;
此里尼玛免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和志华免去州森林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李万红保留正处级待遇;
杨四全免去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小华免去州防震减灾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力能免去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继文任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和小雷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州土地收购储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黎光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州土地收购储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和文宏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州土地收购储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