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春扎等八位同志免职的通知》(迪委〔2014〕49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春 扎 免去州发改委副主任(兼)、州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美琼 免去州政府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正处级)职务;
高玉林 免去州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和金贵 免去州粮食局调研员职务;
赵凤英 免去州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熊晓陆 免去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燕兰 免去州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职务;
和丽珍 免去州生物创新办副调研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