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264R/202300311
文  号
来 源
州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3-06-26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17:12     浏览次数: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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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020047号提案的答复

 

鲁茸曲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承发展迪庆民族民间藏医药事业建议的提案(1302004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迪庆州民族民间中医药主要是以中藏医药为主,藏族民间医药主要还是集中在寺院,为加强我州中藏医药等民族民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庆州加快中藏医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迪政办法〔2016〕213号)、《迪庆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迪政办法〔2016〕241号)、《关于印发迪庆州中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迪政办函〔2018〕23号)和《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22〕3号),正式颁布出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

       2021年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争取下,在省卫生健康委关心支持下,迪庆州首次组织开展了云南省藏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本次报名藏医确有专长考生5人,4人通过考核,其中3人为云登寺僧人。按照委员提出意见建议,根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草拟《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办法》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专长)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形成我州自己藏医确有专长考试管理长效机制,保护民族民间藏医药传承人,使其能够取得行医资格,合法行医,不断促进民族民间藏医药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逐步完善我州中藏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藏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民族民间藏医药传承保护工作,加强民族民间藏医确有专长人员管理,不断促进我州中藏医药健康持续发展。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15184990085       联系人:赵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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