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23号建议的答复
克斯·洛桑确吉江参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23建议, 已交我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结合迪庆实际,迪庆州制定出台了《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 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全面实施乡 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落实了乡村医生待遇、离岗补偿、养老保险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多渠道收入补偿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消费越来 越高,加之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我委多次调研乡村医生待遇问题, 积极向上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现有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落实情况:一是保障乡村医 生定额补助。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由原来乡村医生定 额补助人均每月 600 元提高到 1300 元。二是保障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 性降低社会保险率的通知》 (云卫基层发〔2018〕40 号)文件 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在岗乡村医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县(市)财政乡村医生医 疗保险缴费给予预算,目前全州在岗乡村医生缴纳了医疗、养老 等五险,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进一步稳定了乡村医生队 伍。三是加强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对乡 村医生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 生轮岗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增加乡村医生的诊 疗收入。三是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 助从 2009 年的 15 元增加到 2025 年提高到 100 元,原则上将不 低于 40%的工作任务交乡村医生承担,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经费, 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直接补助给乡村医生,加之家庭医生签约补助,逐年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11 年起,建立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乡村医生人均获得中 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每人每月 303 元, 并逐年在增加 。 随着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财政乡村医生定额补 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补助和一般诊疗费已成为乡村医生主要的收入来源,通过不 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全州乡村医生 最低收入每月 3000 元左右。
我州乡村医生队伍佷稳定。我委下一步将会同财政、人社等 部门调研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积极向党委政府呼吁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定额补助,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 希望您继续关注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共同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 提质增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