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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Q66230Y/201800042
文  号
来 源
州民族宗教委
公开日期
2018-05-10
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强化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0 11:57     浏览次数: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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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领域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迪庆州民宗委深入开展民宗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签订民族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书。年初,在2018年全州民族宗教委(局)主任(局长)会议上,迪庆州民族宗教委主要领导与三县(市)民宗局和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人签订2018年民族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担当,加强和规范了全州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和发挥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是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促进监察监管工作常规化。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等方式传达学习贯彻民族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要求三县(市)民宗局认真做好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把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监察监管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扶贫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和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的方式,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和与支出资金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程度,取得的综合效果等方面进行系统专业评价。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各县(市)使用资金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民族专项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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