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732401000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最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全州土地总面积为231.86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6.05%。其中:耕地55044.77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2.37%;园地2500.95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11%;林地1665223.13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71.82%;草地300362.93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2.9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995.88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47%;交通运输用地7364.22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3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23208.02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00%;其他土地253886.64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0.95%。目前,全州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99处,其中,泥石流沟546条、滑坡728个、崩塌419个、地面塌陷2处、地面沉降1处、地裂缝3条。灾害等级大型以上的有99处,中型的有425处,小型的有1175处。全州共设置有探矿权181个区块,设置有金属采矿权48个,非金属采矿权211个。共探明和发现各类矿种41个,矿床和矿点300多处。
一年来,通过上下努力,我们保持了全州耕地面积稳中有增,保障了全州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维护了土地市场管理的稳定有序。一是用地保障更加坚实有力。积极争取省级下达我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公顷,完成州级预审2宗, 51.4754公顷;上报审批供地方案11宗,47.1048公顷;上报农用地征转报件12宗,112.6816公顷。上报临时用地报件1宗,153.9835公顷。办理临时用地延期4宗,266.9416公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用地21宗,404.8725公顷。二是耕地保护严守行业红线。组织完成我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共划定501.46公顷储备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核销项目12个,补充耕地36.3323公顷。健全州县(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州县(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完成我州“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三是“增减挂钩”助力扶贫攻坚。已获批17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区面积8614亩,预计可新增农用地面积8612亩,预计产生结余指标7249亩。目前,全州拆除旧房2409户,完成复垦5142亩,省自然资源厅下达调剂指标3566亩,下达我州跨省土地调剂资金77989万元。四是灾害防治保障群众安全。全年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102份、避险明白卡168份,建立监测点835处,专门监测人员470人。组织了涵盖州、县、乡、村四级的150余人参加的群测群防业务培训会。各级共组织应急演练28场次,参加人数2370人次,培训181场次,参加人数2600人次。共排查巡查了19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隐患点69个。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险情1起,总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3万,未造成人员伤亡。五是项目建设增加民生福祉。年度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0个,计划投资6459万元,完成投资5998.36万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计划投资9496万元,完成投资3354.47万元,各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六是矿山整治保护绿水青山。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我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结合扫黑除恶开展矿权整治,查处涉矿违法行为共18起,罚没收入288000元,以铁腕监管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量,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启动长江经济带迪庆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七是督察整改彻底理清旧账。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反馈,我州共涉及11个方面414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到位3801宗,面积5947.65亩,金额120744.16万元,综合整改率为78.89%。接受了省政府“八个全面”综合督查。八是统一登记维护群众利益。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三县开通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切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全州首次登记压缩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全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360本,证明1610本。推进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国家级数据复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督促检查、宣传;负责党风廉政、党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承担组织人事工作。
(2)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自然资源督查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督促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业信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州、全面深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
(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拟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州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州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定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州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基础测绘、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4)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州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5)城乡规划科。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指导有关专项城乡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起草或拟订我州城乡发展战略及城镇规划、城市雕塑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跨行政区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总体规划纲要及城镇各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管理,提出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组织评审各类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方案,发出有关评审文件,审查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并提出意见,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会审工作,参加建设工程和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和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审核各项市政和管线工程等规划申报;承担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及监督实施。承担迪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6)行政审批科。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和州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8)耕地保护监督科。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9)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履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含州招分流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含州招分流编制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5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3.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收入较2018年度1,677.57万元增加776.1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6%。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迪庆州城乡规划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其次调入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相应增加;项目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17万元,占总支出的65.46%;项目支出665.02万元,占总支出的34.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653.83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271.36万元增加了16.4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迪庆州城乡规划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开支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17万元。与上年支出872.92万元对比增加387.25万元,增加了44.36%,占总支出的65.45%。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迪庆州城乡规划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开支相应增加;调入人员的工资及五险支出相应增加。
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119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71.6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76.56万元、奖金62.17万元、绩效奖金14.77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105.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万元、住房公积金78.9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3%。(人均支出情况1190.4元/38人=31.33万元)
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89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8.86万元、水费支出0.90万元、电费支出5.97万元、邮电费支出1.00万元、差旅费支出20.67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工会经费14.22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7%。(人均支出情况68.89元/38人=1.8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5.02万元。与上年支出780.91万元对比减少115.89万元,减少了14.84%。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合同已签订但项目未执行完而未付款。占总支出的34.55%。项目支出具体明细为:其中办公费支出338.89万元、印刷费支出0.34万元、水费支出1.81万元、电费支出2.79万元、邮电费支出1.44万元、差旅费支出29.13万元、维护费2.28万元、租赁费3.97万元、会议费3.28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37.04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0.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万元、资本性支出198.81万元。占总支出的34.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653.83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271.36万元增加了16.4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迪庆州城乡规划局人员经费并入我局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开支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目督绩效奖、办公费、水费、电费和邮电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人员的慰问;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体检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的规划和管理;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4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土地资源调查支出、地质矿产自然资源利用及保护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和地质灾害视频应急会商室建设;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预算的1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大于预算数,由于我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频率高,且多往山区矿区使用,导致车况较差。公车改革前,公车办要求上交的公车必须维修验收合格,才准许上交,因此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88万元,增长8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18万元,增长9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9万元,增长41.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单位职能增加,业务量增大,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5万元,占87.4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占1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的八个全面督查、增减挂钩验收检查、地质灾害项目验收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9万元,与上年42.27万元对比增加了26.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迪庆州城乡和规划局并入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其中办公费支出8.86万元、水费支出0.90万元、电费支出5.97万元、邮电费支出1.00万元、差旅费支出20.67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工会经费14.22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7%。(人均支出情况68.89元/38人=1.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5,427.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57.7万元,固定资产176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万0元,无形资产31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60.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0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是指用于自然灾害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的经费。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取,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有企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储存的,用于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