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95M/201900075
文  号
来 源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19-10-22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22 22:46     浏览次数: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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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732401000

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 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 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 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 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 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 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 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 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 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 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 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 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 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 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 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 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 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 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 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 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 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 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 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 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 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 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 交流。

(十四)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 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职能转变。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 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 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 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 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 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 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 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 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有关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职责分工。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2、与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州民政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迪庆州行政区划图。

3、与迪庆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迪庆藏族自治州防震减 灾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 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 作出决定;承担州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州委、 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 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 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州应急管理局、 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气象局、州防震减灾局等有 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 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 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 息。(2)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 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 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 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 支撑工作。(3)州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 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 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 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和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 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迪庆州应急指挥机 构以及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防震减灾局的有关要 求,执行迪庆州应急指挥机构指令。(5)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 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 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6)州防震减灾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州委、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救援处置。(7)必要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州应急管理局,以迪庆州应急指挥 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地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2、耕地保护严守行业红线。

3、“增减挂钩”助力扶贫攻坚。

4、灾害防治保障群众安全。

5、项目建设增加民生福祉。

6、矿山整治保护绿水青山。

7、统一登记维护群众利益。

8、深化改革促进行业发展。

9、规划引领科学谋划行业。

10、迎接督察彻底理清旧账。

11、行业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 自然资源总督查由局长兼任),副局长4名(副处级,自然资源副总督查1名由副局长兼任),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总 规划师1名,正科级)。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 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督促检查、宣传;负责党风廉政、党建、综治 维稳、安全生产、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承担组 织人事工作。

2、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 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自然资源督查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 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指导督促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执法 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根据授权,承担对 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业信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 行政、依法治州、全面深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

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 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 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 台,管理登记资料。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 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 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州级地理信息成 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 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 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州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定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州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基础测绘、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4、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 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 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州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 制,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5、城乡规划科。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指导有关专项城乡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起草或拟订我州城乡发展战略及城镇规划、城市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跨行政区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总体规划纲要及城镇各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管理, 提出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组织评审各类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方案,发出有关评审文件,审查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并提出意见,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会审工作,参加建设工程和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和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 审核各项市政和管线工程等规划申报;承担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及监督实施。承担迪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6、行政审批科。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 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迪庆州人 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 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地方国土空间 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 施规划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 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 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 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 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 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 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 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和州级财政出资地质 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 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8、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 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9、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 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 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 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履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 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 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编制数为34人,其中:行政编19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人员编10人,矿业办3人。

实际在职人员34人,全部由财政供养。其中:公务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9人,提前退休5人,矿业办单列人数3人,行政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正式退休人员5人,提前退休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1-14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481万元,增长了40%,主要是基本收入中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缴费相应增加;项目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47万元,增加2.9%,主要不动产预算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国土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3万元,占总支出的53%。与上年对比增加15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分析新调入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缴费相应增加。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25.9万元、津贴补贴471.7万元、奖金8万元、绩效30.8万元、养老保险82.8万元、职业年金3.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3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50.1万元):826元、占基本支出的95%;

(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3.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6.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局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万元,项目支出占全年支出的47%。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104万元,下降了11.7%,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缴资金中财政返还的不动产建设资金列入其他收入588万元至年底支出了52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办公费支出6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

(2)会议费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

(3)培训费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

(4)差旅费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

(5) 劳务费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

(6)印刷费0.7万元、水费1.3万元、邮电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各项费计3.8万元,占项目支出0.5%;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

(8)资本性支出购置办公设备3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其中:基本支出8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其中:项目支出7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6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新调入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缴费相应增加;2018年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为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编外人员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日常公务运转、会议、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3、资本性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占总“三公”经费支出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总“三公”经费支出的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2018年共完成接待任务56批,170人次。较上年接待费9.4万元减少了82% ,减少原因是我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迪庆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年

决算数

本年

决算数

较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36

10

-26

-72%

1、因公出国(境)费

6.1

0

-100%

-100%0

2、公务接待费

9.5

1.7

-7.7

-82

3、公务用车费

20.4

8.3

-12.1

-59.3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4

8.3

-12.1

-59.3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万元,增加了20%。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办公费等开支增大。

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3.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6.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迪庆州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5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09万元,固定资产11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万元,其中:1.银行存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21万元;2.财政应返还额度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7万元;其他应收款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1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13

4209

1104


185

0

91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国土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金: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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